一、研究說明:
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和醫院倫理委員會批準,以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為組長單位,全國二十四家三甲醫院為聯合科研單位正在進行“一項多中心、隨機、雙盲、安慰劑對照、平行設計,評價HEC96719 片在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受試者中安全性、耐受性、有效性和藥代動力學特性IIa期的臨床試”新型FXR激動劑HEC96719對 PHH細胞和 AAV/HBV小鼠中的HBV復制具有較強的抑制作用,是一種可用于治療乙肝病毒很有開發前景的候選藥物。
二、關鍵入選條件:
1. 男性或女性均可,年齡為 18~65 歲(含臨界值)。
2. 篩選時身體質量指數BMI在 18.5~35.0 kg/m2(含臨界值),且體重≥40 kg。
3. 在篩選前一年之內具有基于肝臟活檢的 NASH 的組織學證據,纖維化水平為 F1、F2 或 F3,且組織學診斷未發現其他慢性肝病,或者 NAFLD 受試者中 ALT 異常具有高風險的 NASH 受試者,1ULN ≤ ALT ≤ 5ULN,且需至少滿足以下任意 2 個條件:(1) 超重或超重(BMI325 kg/m2);(2) 符合世界衛生組織(WHO)糖尿病診斷標準(1999 年版)的 2 型糖尿病患者;(3) 血壓:≥130/85 mmHg 或接受降血壓藥物治療; (4) 血脂異常:甘油三酯(TG)≥1.7mmol/L 和(或)HDL-C 降低(男<1.04 mmol/L,女<1.29 mmol/L)或已接受相應治療。
4. 篩選期經中心化閱片評估 MRI-PDFF 測定肝臟脂肪含量≥10%。
三、關鍵排除標準:
1. 存在下列任何一種現病史或既往病史:
(1) 肝活檢提示肝硬化或臨床診斷為肝硬化。
(2) 有其他合并肝臟疾病,包括但不限于:乙型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 [HBsAg 陽性或 HCV 抗體陽性、藥物性肝病、酒精性肝病、原發性膽汁性膽管炎(PBC)、原發性硬化性膽管炎 (PSC)、明確的自身免疫性肝病、疑似或確認 Gilbert 綜合征、血色素沉著癥、威爾遜病、已知膽管梗阻、疑似或證實肝癌。
(3) 篩選前 6 個月內發生嚴重的心腦血管事件。
(4) 影響藥物吸收的胃腸道疾病或術后狀態。
(5) 在簽署知情同意書前 5 年內存在惡性腫瘤。
(6) 篩選期患有皮膚疾病如銀屑病、濕疹等,或既往有皮膚疾病反復發作病史,經研究者判斷可能影響試驗藥物安全性判定者。
2. 篩選時實驗室檢查結果符合以下任意一項:
(1) AST > 5 × ULN;
(2) ALP > 3 × ULN;
(3) 總膽紅素> 1.5 × ULN;
(4) 白蛋白< 3.2 g/dL ;
(5) INR > 1.3 ;
(6) 血小板計數< 100′109 /L;
(7) 中性粒細胞絕對計數< 1.5′109 /L ;
(8) HbA1c > 8.5% ;
(9) 采用 Cockcroft-Gault 公式計算的肌酐清除率(CLcr)< 60 mL/min;
(10)HIV 抗體檢測結果陽性。
3. Fibroscan 評分中肝臟硬度值(LSM)≥ 15.0 kPa。
4. 篩選前 1 年內連續 3 個月或以上有大量飲酒史,大量飲酒定義為女性超過20 g/天,男性超過 30 g/天。其中 15 g 酒精相當于 350 mL 啤酒、150 mL葡萄酒或 45 mL 蒸餾酒。
四、患者獲益:
1、專科醫師免費為患者診治、定期監測及用藥治療;
2、所有治療藥物及試驗相關檢測均免費提供;
3、適當的交通補助;
五、研究省市
序號 | 城市 | 序號 | 城市 |
1 | 廣東省-廣州市 | 2 | 北京市 |
3 | 廣東省-佛山市 | 4 | 上海市 |
5 | 浙江省-溫州市 | 6 | 湖北省-武漢市 |
7 | 浙江省-杭州市 | 8 | 陜西省-西安市 |
9 | 福建省-溫州市 | 10 | 湖南省-長沙市 |
11 | 吉林省-長春市 | 12 | 福建省-福州市 |
一、研究說明:
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和醫院倫理委員會批準,以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為組長單位,全國二十四家三甲醫院為聯合科研單位正在進行“一項多中心、隨機、雙盲、安慰劑對照、平行設計,評價HEC96719 片在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受試者中安全性、耐受性、有效性和藥代動力學特性IIa期的臨床試”新型FXR激動劑HEC96719對 PHH細胞和 AAV/HBV小鼠中的HBV復制具有較強的抑制作用,是一種可用于治療乙肝病毒很有開發前景的候選藥物。
二、關鍵入選條件:
1. 男性或女性均可,年齡為 18~65 歲(含臨界值)。
2. 篩選時身體質量指數BMI在 18.5~35.0 kg/m2(含臨界值),且體重≥40 kg。
3. 在篩選前一年之內具有基于肝臟活檢的 NASH 的組織學證據,纖維化水平為 F1、F2 或 F3,且組織學診斷未發現其他慢性肝病,或者 NAFLD 受試者中 ALT 異常具有高風險的 NASH 受試者,1ULN ≤ ALT ≤ 5ULN,且需至少滿足以下任意 2 個條件:(1) 超重或超重(BMI325 kg/m2);(2) 符合世界衛生組織(WHO)糖尿病診斷標準(1999 年版)的 2 型糖尿病患者;(3) 血壓:≥130/85 mmHg 或接受降血壓藥物治療; (4) 血脂異常:甘油三酯(TG)≥1.7mmol/L 和(或)HDL-C 降低(男<1.04 mmol/L,女<1.29 mmol/L)或已接受相應治療。
4. 篩選期經中心化閱片評估 MRI-PDFF 測定肝臟脂肪含量≥10%。
三、關鍵排除標準:
1. 存在下列任何一種現病史或既往病史:
(1) 肝活檢提示肝硬化或臨床診斷為肝硬化。
(2) 有其他合并肝臟疾病,包括但不限于:乙型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 [HBsAg 陽性或 HCV 抗體陽性、藥物性肝病、酒精性肝病、原發性膽汁性膽管炎(PBC)、原發性硬化性膽管炎 (PSC)、明確的自身免疫性肝病、疑似或確認 Gilbert 綜合征、血色素沉著癥、威爾遜病、已知膽管梗阻、疑似或證實肝癌。
(3) 篩選前 6 個月內發生嚴重的心腦血管事件。
(4) 影響藥物吸收的胃腸道疾病或術后狀態。
(5) 在簽署知情同意書前 5 年內存在惡性腫瘤。
(6) 篩選期患有皮膚疾病如銀屑病、濕疹等,或既往有皮膚疾病反復發作病史,經研究者判斷可能影響試驗藥物安全性判定者。
2. 篩選時實驗室檢查結果符合以下任意一項:
(1) AST > 5 × ULN;
(2) ALP > 3 × ULN;
(3) 總膽紅素> 1.5 × ULN;
(4) 白蛋白< 3.2 g/dL ;
(5) INR > 1.3 ;
(6) 血小板計數< 100′109 /L;
(7) 中性粒細胞絕對計數< 1.5′109 /L ;
(8) HbA1c > 8.5% ;
(9) 采用 Cockcroft-Gault 公式計算的肌酐清除率(CLcr)< 60 mL/min;
(10)HIV 抗體檢測結果陽性。
3. Fibroscan 評分中肝臟硬度值(LSM)≥ 15.0 kPa。
4. 篩選前 1 年內連續 3 個月或以上有大量飲酒史,大量飲酒定義為女性超過20 g/天,男性超過 30 g/天。其中 15 g 酒精相當于 350 mL 啤酒、150 mL葡萄酒或 45 mL 蒸餾酒。
四、患者獲益:
1、專科醫師免費為患者診治、定期監測及用藥治療;
2、所有治療藥物及試驗相關檢測均免費提供;
3、適當的交通補助;
五、研究省市
序號 | 城市 | 序號 | 城市 |
1 | 廣東省-廣州市 | 2 | 北京市 |
3 | 廣東省-佛山市 | 4 | 上海市 |
5 | 浙江省-溫州市 | 6 | 湖北省-武漢市 |
7 | 浙江省-杭州市 | 8 | 陜西省-西安市 |
9 | 福建省-溫州市 | 10 | 湖南省-長沙市 |
11 | 吉林省-長春市 | 12 | 福建省-福州市 |